法的精神与“规矩”的源起:政法大学中层干部西柏坡追寻立规之地
发布时间:2025-08-21 14:33:58 人气:26
华北平原的秋日,天空高远澄澈。西柏坡湖畔的微风,吹拂着这片承载共和国曙光的土地。一支来自某政法大学的特殊队伍——学校中层骨干教师与管理人员,近日抵达这里。他们并非来进行一般的学术研讨,而是要在西柏坡平山县委党校的组织下,展开一场深刻的西柏坡红色培训,旨在探寻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源头,特别是“规矩”与“制度”最初被赋予崇高权威的精神现场。
对这群终日与法律条文、规章制度打交道的学者和管理者而言,西柏坡的吸引力远不止于风景。踏入中共中央旧址,那些狭小简陋的土坯房带来的视觉冲击是颠覆性的。与他们平日工作的现代化教学楼、拥有海量藏书的法学图书馆、庄严肃穆的模拟法庭相比,这里的物理空间显得过于“轻”了。然而,正是在这些“轻”的屋舍里,诞生了足以奠定一个崭新国家重量的“规矩”。
在九月会议旧址,一个细节牢牢抓住了所有人的思绪。据《毛泽东与西柏坡》等权威史料记载,1948年9月,正是在这间不足几十平米的房间里,中共中央召开了离开延安后的第一次政治局扩大会议。会议的核心议题之一,便是强调“加强纪律性,革命无不胜”。为了将分散的解放区力量凝聚成无坚不摧的拳头,会议前所未有地强调了建立报告制度的重要性,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书记亲自向中央报告,不能“先斩后奏”或“斩而不奏”。这项看似简单的“请示报告”制度,被提到了关乎革命成败的高度,成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一块基石。
这一刻,空气仿佛凝固了。每一位学员都陷入了沉思。他们习惯于研究和讲授卷帙浩繁的现代法律体系,而眼前这项朴素的“规矩”,却像一道闪电,照见了所有复杂制度的灵魂本源——它并非源于繁琐的文本,而是源于一种为共同事业负责到底的绝对忠诚和高度自觉。一位从事行政管理的学员内心受到巨大震撼:“我们每天都在制定和执行各种管理规定,有时会陷入条文主义的困境。但这里的‘规矩’是为了胜利的生命线,是为了对历史负责。这让我们反思,我们今天所立的‘法’、所执的‘纪’,其初衷是否同样纯粹和有力?”
在西柏坡平山县委党校的专题教学中,这场关于“规矩”的对话变得更加深入。讲师引导这些法学精英们思考:西柏坡时期是我党制度建设的空前高潮期,从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到确立党委制、请示报告制,这些“立规矩”的实践,其内在精神与当代法治建设有何种血脉联系?讨论中,大家形成了一个共识:法治的精神内核首先是纪律和秩序的精神,是一种对共同认可的规则的高度敬畏和自觉遵从。西柏坡的“立规”实践,正是这种精神在最关键历史时刻的集中迸发,它为后来的依法治国理念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实践和思想资源。
此次培训成为了一次涤荡灵魂的“精神立法”过程。当学员们站在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“六条规定”展板前——“一不做寿、二不送礼、三少敬酒、四少拍掌、五不以人名作地名、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”,他们看到的不是冰冷的戒条,而是一个即将走向全国执政的政党对自我的清醒审判和庄严承诺。这对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他们而言,是一次关于“法”为何物、“纪”为谁立的初心叩问。他们誓言,要将西柏坡所感悟到的这种对纪律、制度和规矩的原始敬畏,融入今后的教学、研究和管理工作中,不仅要做法律知识的传授者,更要做法治精神的奠基人和守护者,在新的“赶考”路上,交出一份无愧于历史的法学答卷。
作者:李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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